工厂柴油发电机房的设置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位置选择:柴油发电机房应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地下一层或地下二层,不应布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最底层。当设置在地下室时,应便于设备运输、吊装和检修。机房应靠近重要负荷或配变电所,并避开人员密集区域、建筑物主入口和正立面等部位。
耐火等级及防火分隔:发电机间和控制室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小时的防火隔墙和1.50小时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储油间的总储存量不应大于立方米,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小时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分隔。
通风要求:机房的通风量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位于地上时平时通风不少于3次/小时,事故通风不少于6次/小时;位于地下时,平时通风不少于12次/小时,储油间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小时。进排风口的设置应合理,进风口宜正对发电机端或发电机端两侧,排热和排烟口不应朝向人员密集处或正对相互间间距不大于8米的住宅楼的开窗面。
消防设施:机房内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机房内也应设置该系统。机房内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油类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和气体灭火器等,同时设有干燥消防沙池。
电气要求:柴油发电机房一般应有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静电接地等三种接地。各种接地可与建筑物的其他接地共用接地装置,即采用联合接地方式。
防爆设计:柴油发电机房必须具备有效的防爆设计和措施,包括使用防爆电气设备、保持良好的通风系统、设置防爆墙或防火隔离措施、安装气体检测与报警系统以及采用防爆型排气系统。